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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7万宗,惠及近30万群众

律家君 广东律师之家 2022-03-31


编者按

2020年,广东律师发挥律师专业职能,多方面多形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广东律师多渠道提供即时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指引和法律援助,为广东法律援助事业作出贡献。


2020年,广东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立足法援职能特色,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援服务,助力我省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广东全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7万宗,受援人数约30万人。


(盲人受援者张某把两面锦旗送到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和广东广中律师事务所王李朋律师手中)


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追回欠薪近8.1亿元


2020年12月14日,197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汕头市濠江区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终于顺利讨回金额共约187万元的欠薪。


而在12月10日,中山市17名欠薪工人来到中山市司法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法律援助。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为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全程督办。17名欠薪工人顺利完成了法律援助申请的相关手续,并选择当天值班律师为他们的法援律师,代理此宗案件。


这两个法律援助案例是广东坚持“法援为民”,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的缩影。


广东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在2020年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三个法律援助活动,出台十项便民惠民措施,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出台12项“法律扶贫”措施助推“精准法治扶贫”。


(汕头市濠江区法律援助处帮助197名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讨回欠薪金额共约187万元)


同时,广东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普遍组建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律师库,安排精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赔偿等劳动争议专业知识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农民工提供即时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指引和申请法律援助。广东全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为农民工追索工资待遇的法律援助案件2.65万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近8.1亿元。


广东省司法厅不断拓展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推进驻劳动仲裁机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拓展服务网络;会同共青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专项法律援助。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还继续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法律援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法援为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机制,防控与服务并举,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广东省司法厅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出台四个方面19项政策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强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法治服务保障,其中包括贯彻执行《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依法保障疫情病患者、疫情病亡人员家属、因疫情失业职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将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主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核时限;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民事纠纷,敏感性或重大影响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充分运用“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网上申请、邮寄等方式,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省法律援助局印发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合理处理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相关业务。


(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联合白云区总工会组织劳动法律服务分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设立流动工作站巡回受案,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广州市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增设援助条件,为因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主提供法律援助,解决燃眉之急。韶关疫情防控服务团为湖北当阳、石首等涉及六省20多个县(市、区)的74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26万多元。


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有效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离不开良好制度的保障,广东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


2020年7月1日,新的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正式实施。省司法厅和省财政厅还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提出了补贴标准制定应该遵循的原则,明确了法律援助补贴的具体范围,以及法律援助补贴的具体构成要素,同时,明确了各构成要素费用测算的具体办法和可供参考的弹性取值范围,为各地级以上市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补贴标准预留了灵活的调整空间,对一些实际操作中分歧较大的问题也进行了统一。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按照《通知》关于补贴标准的基本原则,制定或修改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的补贴金额。


(2020年8月10日,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走进广州地铁十号线东湖站建设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目前,汕头市、揭阳市、珠海市等地已出台新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并提高补贴水平,充分调动了律师等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广东省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等四个服务规范,有力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全面施行《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建立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资料来源 | 南方+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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